1問 : 家庭暴力發生時怎麼辦?
答 :
1.勿再以言語刺激對方火上加油
2.保護自己的頭、臉、頸、胸和腹部
3.大叫救命,使鄰居、親人能及時趕到
4.盡快脫逃到親友、鄰人或庇護中心
5.撥110報警,使警察阻止施虐者施暴,並護送你到醫院或庇護中心
6.至醫院就診、驗傷拿驗傷單,並以照片為證
7.到警察局報案、作筆錄
8.保留證物,如驗傷單、凶器、遭破壞之衣物
9.在司法人員到達前,必需維持暴力現場原狀以留存更多的證據
10.求助本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113婦幼保護專線
2問 : 在生命可能遭受危害時刻,受虐婦女應帶那些必要東西離家?
答:當暴力的嚴重程度可能危害到受虐婦女生命安危時,離開施虐者,是必須要考量的。離家時需隨身攜帶的物件有:◎身份證◎健保卡◎零錢◎換洗衣物◎聯絡電話 ◎提款卡或是信用卡。平時,可以將這些物件裝在可隨身攜帶的小袋子中放好,以備不時之需。
3問: 受虐者如何聲請保護令?
答:
1.法院服務台有聲請保護令之例稿,受虐者可以前往索取,以勾選方式填妥例稿,再將勾選好之例稿交給收發室,即完成手續。
2.法院在收到聲請狀後安排開庭時間,審查有無理由。
4問: 遇到求助警察機關,警察卻以家務事而拒不處理時,應該怎麼辦?
答: 可以堅持要求警察必須為妳備案或允許妳留在警局,保護妳的安全,以便連絡相關人員
協助妳,如警察未提供協助,請記住警察的姓名、臂章號碼、報案時間,並撥打家庭暴力防制中心〈04〉 25293453 申訴。如已進行筆錄,請詳閱筆錄,以確權益。
5問: 性侵害的定義為何?
答: 性侵害的定義:
1.性接觸:親吻、愛撫、撫摸生殖器、雞姦、猥褻、手淫、口交、性交、肛交、 強暴、以異物插入、性遊戲。
2.性刺激:A片、色情圖片、色情刊物、窺視、裸露、暴露下體、言語挑逗、猥褻電話。
3.性謀利:兒童拍A片、色情圖片、色情表演、坐台、利用兒童販賣、散發色情物品。
6問: 遭受到性侵害時,可以到哪裡投訴,並得到協助?
答:只要撥全國「保護您」諮詢專線113即可得到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性侵害防治中心之社工人員廿四小時之協助,陪同至醫療院所驗傷及報案等相關救助。
7問: 若不幸遭受性侵害,被害人應如何處理才能立即蒐集證據及接受診斷?
答:
1.被害人應該不要更衣、沐浴。
2.立即到醫院接受診療、驗傷及蒐證。
3.打110電話向警察機關報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