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補助對象:
(一)本計畫補助對象為配偶一方(含新住民)設籍本市已婚且尚未生育者。
(二)已生育之民眾或曾接受本補助者,不在本計畫實施對象內。
二、辦理時間:114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10日止。
三、應備文件:符合申請資格之本市民眾,應備齊下列文件,逕至本市合約之醫療機構服務之時段,即可接受檢查。
(一)配偶雙方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、身分證及健保卡。
(二)如為新住民(外籍配偶)人士,尚未擁有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等證明時,請準備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替代。
四、 健康檢查項目如下:
(一)一般諮詢及身體檢查:個人健康及家族史、身高、體重、脈搏、身體質量指數、血壓等一般檢查。
(二)實驗室檢查:
1.男性:愛滋篩檢、梅毒篩檢、尿液檢查、精液分析及全套血液檢查。
2.女性:愛滋篩檢、梅毒篩檢、尿液檢查、德國麻疹抗體、水痘抗體、糖化血色素、子宮頸抹片檢查(含骨盆腔檢查) 、甲狀腺刺激素及全套血液檢查。
五、相關資訊請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網站/便民服務/好康服務/生育保健查詢。